「金融服务业创职位计划」(「FIRST」)是在香港特区政府60亿港元防疫抗疫基金之下首个专为协助金融服务业创造就业机会而设的计划。计划由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委托、香港金融发展局(「金发局」)负责执行。计划的目标是为金融服务业创造1,500份全职工作。
FIRST允许合资格雇主申请补贴,以在金融服务业中聘请新职位。每个合资格新职位每月可获得最多10,000港元,或新职位的实际基本工资月薪(以较低者为准)的补贴,为期12个月。
获批资助的雇主必须将FIRST提供的补贴全数支付于新职位受聘者的薪金,不可用作任何其他用途,包括雇员的非现金福利或捐款。
受指定法定机构监管的企业均有资格申请,包括:
金融集团或会通过集团内非受上述五类指定法定机构监管的集团企业雇用员工,支付其薪金及提供强制性公积金计划(「强积金」)或职业退休计划(「公积金 」),以集中进行人力资源管理(「支付薪金公司」)。如有以上情况,上述五类合资格申请企业可使用由该集团企业雇用,且实际在申请企业工作的雇员人数进行申请。
只要企业受常见问题3中所列举的法定机构所监管,均符合申请资格。
FIRST是获香港特区政府支持,由金发局负责执行,旨在协助金融服务业创造就业机会以培育人才。FIRST和「保就业」是两项独立运作的计划 – 已申请「保就业」计划的申请雇主并不影响其申请FIRST的资格。
原则上,只要补贴不是用于相同的新职位,企业可以申请一个以上的创就业或保就业计划。申请FIRST的雇主不得同时就同一新职位申请一个以上的创就业或保就业计划。申请雇主可就不同新职位受聘者或于不同时期申请不同的计划。
每个合资格雇主可申请补贴,用于创造1 - 25个新职位。获资助的新职位数目(如为一个以上)上限为申请雇主现有雇员总人数的5%(四舍五入至最接近的整数)。雇员少于30人的雇主,其合资格雇员人数可为1名。
例如:现有雇员少于30人的合资格雇主可以申请资助1名新员工;现有雇员为30人的合资格雇主可以申请资助2名新员工(30 x 5% = 1.5 ,四舍五入至最接近的整数后为2);现有雇员为49人的合资格雇主可以申请资助2名新员工(49 x 5% = 2.45 ,四舍五入至最接近的整数后为2);现有雇员为500人或以上的合资格雇主可以申请资助25名新员工。
申请雇主应根据最切合企业人力资源状况和需求的安排选择申请新职位数目,而非按其符合资格申请的新职位名额上限提交申请。
持有多于一个有效牌照/注册证书的申请雇主,无论其受一个或多个法定机构监管,都被视为一名单一申请雇主。
同一集团旗下每家各自受指定的法定机构监管(见常见问题3)的子公司均被视为独立运作的企业,需各自提交申请。
如常见问题3中所列,FIRST旨在资助从事受指定法定机构监管的企业。不在所列类别的公司将不符合申请FIRST的资格,但可以留意香港特区政府发布的其他措施。
不论盈利能力或收益记录如何,凡符合所有申请准则,申请雇主均可申请补贴。
无论申请雇主有否在补贴期内调整新职位的薪金,每个获资助的新职位受聘者的补贴上限为每月10,000港元或该员工的实际基本月薪,以较低者为准,为期12个月。
若金发局发现雇主牵涉清盘/ 清算/ 撤销注册/ 剔除注册的相关程序,金发局将保留一切拒绝该雇主的补贴申请及拒绝向该雇主发放补贴的权利。
「新职位」应为雇员人数在补贴期内带来增长(申请雇主应选择2020年6月30日、2020年7 月31 日或2020年8月31日其中一日作为选定参考日期,并提供此日期的雇员人数作为基数,该基数以外的人数增长被视为「新职位」)。
FIRST下的「雇员」是指雇主为其设立强积金或公积金户口并向其户口支付雇主供款的人士。
获批资助的雇主有责任监察其每月雇员人数,若无法达至雇员人数净增长,所收到的补贴金额将会受到影响。
例如:2020年8月31日有100名雇员的雇主,可申请5个新职位的补贴。假设其成功申请并招聘了5个新职位,但数月后公司有2名雇员离职,令其雇员总人数降至103人。即使5名合资格新职位受聘者仍全部在职,该雇主仅可获得103 – 100 = 3个获资助的新职位补贴。
FIRST下的新职位应聘者必须为18岁或以上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即其于受聘期间开始时,必须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而以下人士,将不符合FIRST的要求:
为配合企业的人力资源需求,FIRST并不限制获资助的新职位的工种和职位。然而,申请雇主必须声明并承诺 -
同时,若新职位受聘者的工种和职位取代现有员工的工作,或纯佣金制、兼职、分包或自营等的职位,便不符合FIRST的申请资格。
如果新职位受聘者的聘用期在补贴期的12个月内终止,而获批12个月的补贴仍有余额未用,获批资助的雇主可以在3个月内重新申请将补贴余额用于聘用另一合资格新职位。该雇主不可自行将补贴转至其他新职位或作其他用途。
获资助的新职位受聘者在补贴期间离职,获批资助雇主不会被处罚。然而,获批资助雇主必须提供证明文件,以确认该新职位受聘者的合约终止或离职,同时获批资助的雇主可在3个月内重新填补该新职位空缺。
新职位受聘者必须为18岁或以上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即在受聘期开始时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新职位受聘者只要其符合常见问题16和17中的要求,该新职位受聘者便符合补贴申领资格。
只要新职位受聘者并符合常见问题16和17中的要求,便符合资格领取补贴。
在考虑现有雇员人数时,即使员工同时拥有强积金及公积金账户,该员工只会视为一名雇员计算。
就FIRST而言,全职工作的定义是新职位受聘者于雇佣合约下每周最少工作30小时或以上。然而,若雇主要求该雇员放无薪假,使其在12个月的补贴期内任何一周的总工时少于30小时,则被视为违反FIRST的申请资格要求。假设新职位受聘者被要求放无薪假,但由于在特定月份的每周工作超过30小时而符合资格领取补贴,其补贴金额将可能调整为实际基本工资或10,000港元(以较低者为准)。
申请雇主应在网上申请平台上填写所需数据并提交相关补充文件。
FIRST已于2020年9月30日早上9时正起开始接受申请。
金发局为FIRST设立了1,500个新职位受聘者的配额。自申请开始日起的三周内(即于2020年10月20日或之前)提交的申请将被视为同一批处理。
在申请开始日起的三周之后,假如尚有未发放的补贴名额,相关申请将以先到先得形式处理。
申请期将结束于2021年3月31日晚上11:59分或1,500个配额已满之时(以较早者为准)。
申请雇主应以最切合其人力资源状况和需求的时间确定何时申请。雇主可申请 –
(i) 未招聘但计划开设的新职位;或者
(ii) 已招聘但雇用期尚未开始的新职位;或者
(iii) 已聘用的新职位。
申请阶段无须涉及任何面谈。雇主应在网上申请平台上填写所需数据。然而,若提交的数据不清晰,金发局会联络申请人以作厘清。FIRST将近完结时,获批资助的雇主可填写评估表以助当局了解FIRST的成效。
提出申请时,雇主应提交:
以及
如雇主透过集团内非受指定法定机构(见常见问题3)监管的一间集团企业为其集团内的雇员支付薪金及就强积金/公积金进行供款,雇主需提交:
雇主一般可在提交申请后的4至6个星期内收到申请结果通知。
如果新职位在获批资助前尚未招聘或尚未开始聘用新职位,雇主应在3个月内完成招聘并开始聘用相关新职位。
新职位受聘开始后,雇主必须提交有关新职位的详情(包括应聘者的姓名、香港身份证号码、受聘日期、基本月薪、应聘者香港身份证副本、已签订的雇佣合约副本,强积金/公积金记录的开户记录以及有关应聘者的声明文件)。
处理申请期间,如雇主所提供的资料不清晰,金发局会以电邮方式联络雇主以作厘清/确认。
雇主将通过短讯和电邮获悉申请结果。我们建议雇主定时检查电邮的垃圾邮件匣,确认有否收到由金发局发出的电邮。
雇主也可使用其申请编号及密码登入网上申请平台,查阅已提交的资料及最新的申请状况。我们建议雇主以最新版本的网络浏览器查看网上申请平台。
只要在首三周申请期内的1,500个新职位名额尚未额满,你便可在2020年10月20日首批申请阶段结束后提交额外申请。在首三周申请期内,每名申请雇主只能提交一次申请。于2020年10月20日后提交的申请将会以先到先得的形式处理。
当你提交FIRST的新申请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相关补贴核准将被撤销。
申请雇主通过网上申请平台提出申请时须承诺以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有关完整版本的承诺及声明内容,请参阅网上申请平台中的申请雇主承诺及声明。
新职位受聘者开始受聘后,他/她需要在网上申请平台下载的新职位声明书中,作出以下声明:
每个新职位的补贴为每月10,000港元或该新职位的实际基本月薪(以较低者为准),为期12个月。基本月薪必须是固定的,不包括佣金、奖金或任何种类的浮动薪酬,并且不得与佣金、奖金或任何种类的浮动薪酬相抵销,也不得抵销任何合约性退款。
补贴按实际聘用的完整月份发放,为期12个月。
获批资助的雇主必须在2020年12月至2022年12月期间的每个季度终结日前的第15天(日历日)或之后提交有关补贴的证明文件。
新职位受聘者开始受聘后,补贴将于每季终结后约6至8周内发放。
雇主应按照现行强积金条例/公积金条例,为新职位受聘者缴纳强积金/公积金供款。
为了确保公帑得到恰当运用,同时省却不必要或无效用的行政程序,成功申请资助的雇主须定期进行简单申报及/或确认,例如提供新职位受聘者的强积金付款结算书和/或职业退休计划记录和薪金支付证明。
申请FIRST补贴的雇主亦须确保恪守承诺,否则须承担后果。
香港特区政府计划豁免对雇主就FIRST征税。但雇员获取的薪金金额,不论是否由FIRST的补贴支付或由雇主支付,均为《税务条例》下应课薪俸税的入息。
FIRST旨在透过政府补贴促进金融服务业就业净增长。因此,成功申请补贴的雇主应按照规定,保持其雇员总人数在选定参考日期的水平之上。
请参考常见问题14和15。
申请雇主必须如实填报申请表及提交真实、完整及准确的资料,否则可导致有关申请失效、被拒绝及/或失去资格。FIRST会设立适当的监察及审核机制,在审批申请的过程中及完成审批后,金发局会核实雇主提交的数据。若发现雇主向金发局及作出虚假陈述、虚报、隐瞒或提供虚假或误导的文件或数据以欺骗金发局属刑事罪行,该雇主可能会被刑事检控。
雇员或公众可以通过常见问题41指出的途径举报任何不法或可疑行为。
若雇主不遵守或违反FIRST的条件或违反其承诺和声明,金发局保留通知相关执法机构的权利。